华夏人寿的这起50万拒赔案件,完美呈现了3宗罪!北京的张女士购买了华夏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... 投保1年半后被查出乳腺癌... 华夏人寿以张女士投保时未告知患有宫颈疾病等,存在“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”的情况,取消了保单,退还23000元保费...
1 轻信口头承诺 华夏人寿:张女士与线下保险业务员确实就病情进行过沟通,但张女士在线上对高血压、妇科疾病就诊史等情况点击了“否”,相当于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。 张女士:我明确告知了业务员自己患有宫颈疾病,但对方表示“不影响投保”。业务员和我约在一家餐厅填写保单,他指导我用电子设备来填写,我记得当时有一堆东西要填,也有很多条款,他让我怎么签名、怎么选,我就跟着操作了。 业务员:在购买保险时,张女士确实如实向我说明了自己有宫颈方面的疾病,也在医院就诊过。我当时去问了公司同事,他们说影响不大,就正常签了保单,现在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我也很诧异,作为保险代理人也很为难。 保险合同的主要构成包括健康告知、保单、条款,保险合同外的任何口头承诺、约定均是“口说无凭”,“后患无穷”!
业务员是为了完成考核而故意误导还是专业不够无心为之? 说不清道不明也不再重要! 所以,一定要花时间去看看保险责任与条款,健康告知不符的可以选择智能或人工核保,要有明确的书面核保结论。 不得不承认,张女士确实很幸运! 因为还能找到业务员(虽然已从华夏离职),而且对方也愿意佐证投保时的实际情况。 2 人情单 “这个人一直是我的微信好友,我原本不想买的,因为公司已经给我们买了重疾险,但在他的劝说下,想着多一重保障也没有坏处,就买了。”
我们国家的保险业务员队伍—— 不乏诚信专业的! 不乏转战于各家保险公司的“老手”! 更不乏听完一次声泪俱下的“寿险的意义与功用”后就被推向战场的“新人”! 还有背后强有力的话术与各种产说会支持!
所以,不要轻易买人情单,而是要看保险产品和业务员人品。 今天你卖人家几千元的面子,明天谁给你几十上百万的里(pei)子(kuan)? 3 拒了再说 个别不负责任、毫无同理心的保险公司,对于“存在一些问题的理赔案件”,上来就是拒赔,然后看客户反应再说!
比如本案,保险公司明显知道客户在投保时有得到保险业务员的口头承诺,却依旧以什么“线下业务员”、“线上投保”、“未如实告知”为由进行拒赔。 此外,本案中张女士实际患有的“乳腺癌”与“宫颈疾病”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,这种情况下,法院极大概率都不会支持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。这一点,保险公司多半也是清楚的,但在几十万的赔款与赔付率考核面前,还是“拒了再说”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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